桩基声测管式脚手架四个重点检查项目
桩基声测管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及搭设完成后,施工、监理单位应按照《建筑施工桩基声测管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》及时对桩基声测管式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,桩基声测管式脚手架四个重点检查项目有:
1、应采用扭力扳手对安装后的桩基声测管螺栓拧紧力矩进行检查,拧紧力矩应在40~65N〃m之间,不合格的应重新拧紧至合格。
2、高度在24m及以上的桩基声测管式脚手架,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;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,均必须在外侧两端、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,各设置一道剪刀撑,并应由底到顶连续设置。
3、桩基声测管式脚手架必须搭设双排,立杆基础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,立杆纵距、横距,大横杆步距,连墙件设置数量均应通过计算确定并满足规范构造要求;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小横杆,立杆接长除顶层顶部外,其余各层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桩基声测管连接,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严禁擅自拆除小横杆或连墙件。
4、桩基声测管式悬挑脚手架悬挑梁必须使用16号以上工字钢,悬挑段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,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.25倍。悬挑梁的固定段应使用φ16及以上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锚固在工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,锚固点不得少于3处,其中前端不少于1处,尾端不少于2处;悬挑梁的悬挑段前端应采用φ14及以上钢丝绳与上一层结构斜拉结,进行吊拉卸荷。
俗话说的好建筑桩基声测管式脚手架施工无小事,一个小小的瑕疵就可能造成很大的后果(轻则施工不能顺利进行;重则造成人员伤亡),施工、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认真负责检查桩基声测管式脚手架。